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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专题调查报告发布
关注网民切身安全

 

      12月10日上午,“遏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专题报告发布会圆满举行,郑州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安全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李妍在网络安全科技馆向社会正式发布2021全国网民网络安全感满意度调查“遏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专题调查报告》
调查活动组委会主任、公安部第一、第三研究所原所长严明,郑州大学副校长关绍康、郑州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院长、中原网络安全研究院院长胡传平,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网络安全科技馆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清贤,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发展研究院院长助理、博士生导师吴沈括(北京连线),郑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反诈中心民警一级警司庞鹤亭,网络安全科技馆馆长张丽郑州市网络安全协会秘书长胡俊涛《信息网络安全》杂志社主编关非出席了专题报告发布会。会议由郑州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副院长、中原网络安全研究院副院长石磊主持。

郑州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安全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李妍发布报告
“遏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专题调查报告基于2021年度网民网络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活动收集的284万份有效问卷数据,真实、客观、全面反映了参与者对我国网络空间安全建设的满意程度及面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时的应对措施,为了解“清朗”、“护苗”等专项净网行动的实施效果提供了途径,为未来网络空间安全的建设和完善提供了方向。
 
一、“遏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专题报告发布
 
主问卷结果分析
 
 
1、有七成调查对象表示可以接受现在的上网费用,我国“降费”政策的效果显著。
 
2、绝大多数的居民会使用互联网进行社交和娱乐。互联网已经完全融入到了我国居民的生活之中,提高网络安全尤为重要。
 
3、一方面我国网民的安全意识亟待提高,另一方面我国互联网服务提供企业对网民个人信息的恶意获取行为极为严重。
 
4、仅不足半数的网民能在遭受网络安全侵犯时积极维权,采取利于自身的有效维权措施,我国网民的维权意识亟待加强。
 
5、有相当一部分网民的网络安全满意度一般甚至是不安全,我国网络安全状态急需改善。
 
6、半数以上的人表示有受到网络骚扰行为的侵害,同时有四到五成的人表示有受到违法有害信息和侵犯个人隐私信息的侵害,需进一步加强我国网络信息内容的审核和管理。
 
当代社会中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模式分析
 
01
类别分析
 
 
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形式是网络诈骗、违法有害信息以及黑客攻击。
 
02
载体分析
 
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载体呈现出多样化趋势
违法有害信息主要以违规网站、app内置广告的形式出现,还伴有以邮件、朋友圈和短视频平台等的虚假信息传播形式,有约80%的受访者表示遇到过网站弹窗广告和app广告,还有近30%的受访者表示收到过垃圾短信
 
03
发展趋势
 
侵犯个人隐私违法行为有所增长,网络诈骗犯罪和虚假不良信息仍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主体。

73.61%的受访者认为侵犯个人隐私信息行为愈发严重,需要加强打击。超过六成的受访者认为,网络诈骗犯罪和虚假不良信息仍然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主体。

 

遏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措施分析与调整
 
01
应对途径
目前接受调查的网民中有超过50%的对于网络诈骗行为采用向网站投诉的方法。告诉家人、朋友、同事的受访者占比44.46%。向监管部门举报及向公安部门报警也是大多数受访者的选择,共占比达77.88%
 
02
实施效果
 
行动实施效果良好,投诉、举报处理效果一般
针对网络违法行为,公安、网信等部门也开展了“清朗”这一专项活动,从问卷可以看出其实施的效果良好
遇到网络诈骗或低俗网络信息时,投诉和举报是受访者应对的主要措施,约15%的受访者对投诉或举报的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03
改善方向
 
公安、网信等部门仍需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反诈服务渠道和平台的宣传,提醒网民文明上网,积极整改存在网络诈骗信息的APP。
数据显示,22.19%的受访者不知道“国家反诈中心”等官方的反诈服务渠道和平台。
 
 
公民面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心理分析
 
01
防范意识
数据表明,公民仍然缺乏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未能做到“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

定期更新系统补丁和养成良好使用习惯的用户仅占27.39%,绝大多数用户的计算机都存在风险。

 

02
维权意识
 
由主问卷的调查结果可知,在我国有89.52%的用户在互联网中担任的角色都是普通网民,在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后,缺少维权意识。
面对低俗网络信息,超过50%的用户选择采取诸如直接忽略、给予差评这样无法真正有效维护自己权益措施。
 
 
 

二、“遏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专题调查建议

对于遏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对策建议,专题报告中提了三个方面的建议:

 

1.开展网络文明宣传
 
2.加强网络违法监管
 
3.培养网络安全人才
 
 
李妍副教授在“遏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专题报告的分析结论中指出网络诈骗犯罪虚假不良信息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主体,公安、网信等部门开展“清朗”等专项活动实施效果良好,但仍需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反诈服务渠道和平台的宣传。公民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有待提升,应进一步加强网络违法犯罪监督、培养更多网络安全人才积极开展网络安全宣传,让网民了解并掌握反诈、防数据泄露的知识,树立正确的网络使用意识、防范及维权意识。
 
 
三、圆桌会议
圆桌会议上,严明、胡传平、王清贤、吴沈括、庞鹤亭、张丽等专家围绕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落实、网络犯罪手段与防范、网络安全教育、网安人才培养与网络安全学科建设的结合等进行了研讨。
  
圆桌会议现场
 
会上,调查活动组委会主任、公安部第一、第三研究所原所长严明作了总结发言。他表示,网民网络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活动是由135家社团组织联合发起的,为网民和为国家信息化建设提供服务的一个全国性活动,希望大家能够继续关注,一起把这个事情越做越好。

 

对于2022年的调查活动,严明提出了三点期待和想法:“是在维持或略微提高参与人数的情况下,注重参与人员的地域分布,比如说网络用户比较多的地方、信息化比较发达的地方,参与的人员密度也相应高一些;是要把目标始终坚持在网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上,关注网民非常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问题;是坚持调查活动的初衷和目标,让网民有地方说话,让我们的政府有地方能够听到网民的声音,继续为提高网民的安全感、幸福感出力。

      12月10日上午,“遏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专题报告发布会圆满举行,郑州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安全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李妍在网络安全科技馆向社会正式发布2021全国网民网络安全感满意度调查“遏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专题调查报告》
调查活动组委会主任、公安部第一、第三研究所原所长严明,郑州大学副校长关绍康、郑州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院长、中原网络安全研究院院长胡传平,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网络安全科技馆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清贤,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发展研究院院长助理、博士生导师吴沈括(北京连线),郑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反诈中心民警一级警司庞鹤亭,网络安全科技馆馆长张丽郑州市网络安全协会秘书长胡俊涛《信息网络安全》杂志社主编关非出席了专题报告发布会。会议由郑州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副院长、中原网络安全研究院副院长石磊主持。

郑州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安全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李妍发布报告
“遏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专题调查报告基于2021年度网民网络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活动收集的284万份有效问卷数据,真实、客观、全面反映了参与者对我国网络空间安全建设的满意程度及面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时的应对措施,为了解“清朗”、“护苗”等专项净网行动的实施效果提供了途径,为未来网络空间安全的建设和完善提供了方向。
 
一、“遏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专题报告发布
 
主问卷结果分析
 
 
1、有七成调查对象表示可以接受现在的上网费用,我国“降费”政策的效果显著。
 
2、绝大多数的居民会使用互联网进行社交和娱乐。互联网已经完全融入到了我国居民的生活之中,提高网络安全尤为重要。
 
3、一方面我国网民的安全意识亟待提高,另一方面我国互联网服务提供企业对网民个人信息的恶意获取行为极为严重。
 
4、仅不足半数的网民能在遭受网络安全侵犯时积极维权,采取利于自身的有效维权措施,我国网民的维权意识亟待加强。
 
5、有相当一部分网民的网络安全满意度一般甚至是不安全,我国网络安全状态急需改善。
 
6、半数以上的人表示有受到网络骚扰行为的侵害,同时有四到五成的人表示有受到违法有害信息和侵犯个人隐私信息的侵害,需进一步加强我国网络信息内容的审核和管理。
 
当代社会中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模式分析
 
01
类别分析
 
 
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形式是网络诈骗、违法有害信息以及黑客攻击。
 
02
载体分析
 
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载体呈现出多样化趋势
违法有害信息主要以违规网站、app内置广告的形式出现,还伴有以邮件、朋友圈和短视频平台等的虚假信息传播形式,有约80%的受访者表示遇到过网站弹窗广告和app广告,还有近30%的受访者表示收到过垃圾短信
 
03
发展趋势
 
侵犯个人隐私违法行为有所增长,网络诈骗犯罪和虚假不良信息仍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主体。

73.61%的受访者认为侵犯个人隐私信息行为愈发严重,需要加强打击。超过六成的受访者认为,网络诈骗犯罪和虚假不良信息仍然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主体。

 

遏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措施分析与调整
 
01
应对途径
目前接受调查的网民中有超过50%的对于网络诈骗行为采用向网站投诉的方法。告诉家人、朋友、同事的受访者占比44.46%。向监管部门举报及向公安部门报警也是大多数受访者的选择,共占比达77.88%
 
02
实施效果
 
行动实施效果良好,投诉、举报处理效果一般
针对网络违法行为,公安、网信等部门也开展了“清朗”这一专项活动,从问卷可以看出其实施的效果良好
遇到网络诈骗或低俗网络信息时,投诉和举报是受访者应对的主要措施,约15%的受访者对投诉或举报的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03
改善方向
 
公安、网信等部门仍需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反诈服务渠道和平台的宣传,提醒网民文明上网,积极整改存在网络诈骗信息的APP。
数据显示,22.19%的受访者不知道“国家反诈中心”等官方的反诈服务渠道和平台。
 
 
公民面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心理分析
 
01
防范意识
数据表明,公民仍然缺乏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未能做到“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

定期更新系统补丁和养成良好使用习惯的用户仅占27.39%,绝大多数用户的计算机都存在风险。

 

02
维权意识
 
由主问卷的调查结果可知,在我国有89.52%的用户在互联网中担任的角色都是普通网民,在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后,缺少维权意识。
面对低俗网络信息,超过50%的用户选择采取诸如直接忽略、给予差评这样无法真正有效维护自己权益措施。
 
 
 

二、“遏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专题调查建议

对于遏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对策建议,专题报告中提了三个方面的建议:

 

1.开展网络文明宣传
 
2.加强网络违法监管
 
3.培养网络安全人才
 
 
李妍副教授在“遏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专题报告的分析结论中指出网络诈骗犯罪虚假不良信息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主体,公安、网信等部门开展“清朗”等专项活动实施效果良好,但仍需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反诈服务渠道和平台的宣传。公民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有待提升,应进一步加强网络违法犯罪监督、培养更多网络安全人才积极开展网络安全宣传,让网民了解并掌握反诈、防数据泄露的知识,树立正确的网络使用意识、防范及维权意识。
 
 
三、圆桌会议
圆桌会议上,严明、胡传平、王清贤、吴沈括、庞鹤亭、张丽等专家围绕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落实、网络犯罪手段与防范、网络安全教育、网安人才培养与网络安全学科建设的结合等进行了研讨。
  
圆桌会议现场
 
会上,调查活动组委会主任、公安部第一、第三研究所原所长严明作了总结发言。他表示,网民网络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活动是由135家社团组织联合发起的,为网民和为国家信息化建设提供服务的一个全国性活动,希望大家能够继续关注,一起把这个事情越做越好。

 

对于2022年的调查活动,严明提出了三点期待和想法:“是在维持或略微提高参与人数的情况下,注重参与人员的地域分布,比如说网络用户比较多的地方、信息化比较发达的地方,参与的人员密度也相应高一些;是要把目标始终坚持在网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上,关注网民非常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问题;是坚持调查活动的初衷和目标,让网民有地方说话,让我们的政府有地方能够听到网民的声音,继续为提高网民的安全感、幸福感出力。
广东新兴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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