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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网民之所想|2021年网民网络安全感满意度调查“互联网平台监管与企业自律”专题报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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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上午,《2021全国网民网络安全感满意度调查“互联网平台监管与企业自律”专题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专题报告”)发布会在北京举行,赛迪研究院网络安全研究所研究员李立雪发布报告内容。这也是在2021年全国网民网络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报告发布周中发布的第二个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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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迪研究院网络安全研究所研究员李立雪发布报告

调查活动组委会主任、公安部第一、三研究所原所长严明主持发布会并致辞。他指出,近年来,平台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保障社会民生、响应共同富裕、参与抗击疫情等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平台企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衍生出了如利用大数据“杀熟”、传播虚假信息、平台垄断等诸多问题,更有些企业只顾追求商业利益,信息数据安全意识淡薄,产生了种种乱象,互联网平台合规标准化建设成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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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活动组委会主任、公安部第一、三研究所原所长严明主持发布会

基于2021网民网络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活动中回收到的284万份答卷形成的专题报告,数据和意见双结合,对参与调查公众网民的总体情况、公众网民对互联网平台监管和企业自律的态度和意见、互联网平台监管现状、互联网平台监管存在的问题等做了详细陈诉。

 

互联网平台亟需加强自律

 
01
网民表示互联网平台不良信息泛滥情况仍然堪忧
据专题报告显示,传播色情、暴力、赌博,低俗、恶意炒作、违反公序良俗的言论,以及侮辱或毁谤他人或侵犯他人隐私成为网络不良信息泛滥的三大主要问题。和2020年相比,不良信息接触率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但不良信息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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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网民对互联网平台不良信息泛滥情况的看法

 

02
超六成网民认为互联网平台上网络欺凌情况严重
根据公众网民对目前社交网络、自媒体平台、短视频平台存在恶俗网红、喷子黑粉横行、网络欺凌情况泛滥程度的评价的统计结果显示,公众网民认为网络欺凌现象相较过去有所好转,但仍有超六成网民认为网络环境中存在着严重的网络欺凌现象,亟需得到进一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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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网民普遍反映遭遇过互联网平台大数据杀熟现象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蓬勃发展,互联网平台垄断及不规范经营问题逐渐引发社会关注。大型互联网平台依靠其垄断地位和信息不对称,对用户实行价格歧视,即“大数据杀熟”。网民普遍反映遭遇过互联网平台大数据杀熟现象,超过四分之三(76.72%)的网民认为大数据杀熟情况很多或有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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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互联网平台垄断行为和不规范经营问题仍然存在
根据公众网民对互联网平台存在的垄断行为和不规范经营问题的反馈的统计结果,当前互联网平台垄断行为和不规范经营问题仍然存在,形式多样且较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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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约六成网民认为平台合规自律情况已经有所改善
根据公众网民对互联网企业在合规自律方面变化的评价的统计结果总体来看,约有六成网民认为互联网平台合规自律情况有所改善,约有一成网民认为互联网平台合规自律情况有所恶化。

 

 

互联网平台监管现状

 
01
网络营销账号监管取得一定成效得到网民的认可
专题报告显示,总体上公众网民认为政府对网络营销账号监管和引导的效果小有成效。和2020年相比,公众网民对政府的监管成效评价从偏负面转为一般和偏正面,说明这一年时间政府对网络营销账号的监管取得一定成效,并得到网民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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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对网络营销账号监管效果的评价

 
02
自媒体平台对信息发布检查措施的效果基本显现
总体上公众网民认为自媒体平台(微博、公众号、博客、贴吧等)对信息或视频发布的合规检查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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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超半数网民认为网络谣言的监管措施颇有成效
超过一半的公众网民认为网络谣言的监管或辟谣措施比较有效或非常有效,说明大部分公众网民对网络谣言的监管和辟谣措施的效果持肯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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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网民对网络谣言的监管或辟谣措施效果的评价

 

04
多数网民认同政府反垄断治理措施起到改善效果
专题报告显示,约七成网民认为,政府部门对互联网行业反垄断的治理措施起到改善效果。23.49%的网民认为当前互联网行业垄断行为没有变化,4.12%的网民认为当前互联网行业垄断行为有点恶化,2.72%的网民认为当前互联网行业垄断行为明显恶化。

 

05
公众网民对互联网平台处理投诉的评价明显好转
面对种种不规范经营行为,消费者有权向平台投诉以维护自身权益,但网民对互联网平台处理投诉的结果反映好坏参半。和2020年相比,网民对互联网平台处理投诉的评价已有显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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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网民对互联网平台处理投诉的评价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互联网平台监管存在的问题,专题报告中做了总结:
1、在营销账号监管上,网民指出平台责任不落实、行业自律不足、监管要求不够具体等原因影响了监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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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网民对网络营销账号监管不足的看法

 

2、在平台合规检查上,网民表示平台检查尺度不清晰、不准确以及监管处罚力度不够是效果不好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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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网民对自媒体平台合规检查措施不足的看法

 

3、在网络谣言监管上,网民认为舆情把控能力、权威声音供应以及主渠道作用发挥等方面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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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网民对网络谣言的监管或辟谣措施不足的看法

 

4、在行业领域上,网民反映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网络游戏等领域存在问题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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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网民对存在较多问题的行业领域的看法

 

5、在新兴业务上,网民认为“买菜”类社区团购需进一步监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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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网民对“买菜”类社区团购需监管规范之处的看法

 

对于互联网平台监管与企业自律的对策建议,专题报告中提了四个方面的建议,归总为:

1、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引导网络舆情发展,提升网民网络素养

3、重视技术监管手段,防范数据滥用风险

4、引导企业合规自律,健全投诉监督渠道

 

 

研讨与总结

展望互联网平台和企业发展更规范

 

专题报告发布介绍后,交通部信息中心交通运输信息安全中心主任戴明(线上),国家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邵国安,原国家质检总局总工程师、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会长、北京大学质量与法制研究所所长刘兆彬,原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司长 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管司原正司长级副司长、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副理事长严冯敏,《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社长杜吟等权威专家,围绕报告内容及互联网平台、企业发展现状进行了研讨,聚焦网民消费者的所想、所虑。

专家们提出了“企业要依法经营,不能过分的收集个人信息”、“在互联网平台垄断性经营及民众的生活离不开网络的情况下,政府应该加强依法监管”、“网民要提高自我权益维护意识,对《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深了解”等观点;提出了“监管与发展要并重”、“自治与共治相结合”、“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普及”、“加强监管技术的科学、科技性”等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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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活动组委会主任、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原所长严明作出专题发布会总结。他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明确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和义务,建设行业自律机制。”,网安、网信、市场监管局等主管部门对平台企业监管力度也不断加强。
完善互联网平台监管、规范互联网平台经营活动、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成为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激发数字经济发展动能的必然要求。希望在专题报告发布会,互联网平台和企业能够看到报告的调查分析数据和结论,更加重视日常经营中的合规合法性。
广东新兴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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